2008年少数民族预科生招生简章为了发展民族高等教育,培养少数民族高级专业人才,加快中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校2008年计划招收100名少数民族预科生。
一、 招收对象
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
二、 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科相应批次学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预科生志愿随我校本科二批单独填报。预科班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二批内进行,报考预科班的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预科志愿投档。
三、 招生计划
文科:70人 理科:30人
四、 学习形式
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预科阶段学制为一年。学生预科学习期满后,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我校发放本科录取通知书。考生持录取通知书随下一年新生到校报到,进行为期四年的本科学习。
五、 收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预科生第一年培养期学费20000元。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标准按照普通本科生的学费标准收取。
欢迎广大少数民族考生踊跃报考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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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200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