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对普通话等级的要求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7日 14:09

根据规定,考取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需达到如下等级要求:

  1.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2.高等学校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3.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4.师范类专业以及各级职业学校的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上一篇:教育部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下一篇:教师资格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