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师范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校发〔2017〕291号)和《洛阳师范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洛师学〔2023〕10号)文件精神,我院组织开展了202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评定,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面谈等各种适当方式向学院实事求是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0日- 5月22日
反映及监督电话:0379-68618334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A13-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