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广大毕业生:
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工作的安定有序。当前,2018届毕业生已开始逐步进入到就业求职阶段,为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毕业生人身财物安全,促进我校毕业生安全、顺利就业,各学院务必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增强毕业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现就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与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通过班会、展板、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开展就业安全教育,增强毕业生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对各种社会招聘信息的分辨力,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毕业生就业安全预警机制
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与毕业生保持信息畅通,及时了解毕业生的行踪。一旦发现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有受骗事件发生,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确保学校稳定。
三、加强毕业生动态管理
1、毕业生外出离校须履行请假手续。各学院要妥善保管毕业生请假手续。
2、要通过电话、E-mail、QQ、飞信等方式与毕业生保持联系,特别警惕毕业生误入传销,对有嫌疑的要及时汇报。
四、增强毕业生安全防范意识
当前,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社会经验不足等弱点,采取各种手段对毕业生或其家庭进行恶性欺诈,甚至对毕业生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各学院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醒广大毕业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1.在外出参加单位面试时,应及时将面试地点、时间、对方及自己的联系方式、行程安排等信息告知家长和学校(尤其是辅导员、同学),并保持联系。应选择在应聘单位办公地方和正常上班时间接受面试,并通过对方的办公电话进行核实。
2.个别不法单位通过虚假招聘获取毕业生个人信息,并蓄意诈骗,毕业生应保护好个人信息,尤其是家庭电话、家庭详细情况等;对于网络招聘或其他非正式渠道获得的就业信息,应该注意调查其真实性;对于公司给出的联系方式是手机号的单位信息要格外加以注意;要对应聘单位作详细了解,如单位业务范围、规模、地址、各种联系方式(尤其是固定电话)、官方网站,以及招聘条件、招聘流程、报到程序等情况,必要时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求证其合法性。
3.不要轻信所谓的电话面试,如条件允许,毕业生可进行实地考察,或委托在当地的亲戚朋友、同学进行实地考察,面试时最好结伴前往。
4.正规企业招聘,一般不会收取毕业生的费用(报名费、培训费、体检费、服装费等),不会扣押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毕业生要谨慎分辨,如发现疑点,毕业生应果断拒绝。
5.如招聘单位承诺的报酬非常优厚、职位级别较高的,毕业生要提防其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一旦发现招聘单位有欺诈等违法行为,毕业生应马上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公安部门报警,寻求法律保护。
6.要特别加强对传销组织的警惕,如遇到某个单位(甚至是某位很好的朋友、同学、亲人)对你非常主动,把加盟后的前景说得异常振奋人心,并要求介绍朋友或同学一同加入时,则要注意被骗而涉足传销。
7.毕业生在外出就业期间,应注意保管好留在宿舍内的贵重物品,以免不法分子乘机行窃。
8、已就业的学生应及时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各学院应提醒毕业生在求职或就业过程中如遇到疑惑或困难,及时咨询所在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办主任、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电话:(0379)68618100,18338850001;邮箱:18338850001@qq.com。
特此通知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二○一七 年 十 月 十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