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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资料整理归档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9日 点击量:

各单位:

按照全国文明单位创建要求,需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料整理的内容

各单位按照《洛阳师范学院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见附件1、附件2)的责任内容进行资料整理、归档。

二、有关要求

1.此次资料整理是我校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档案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时按要求做好资料的收集、补充、整理、汇总、上报工作,确保创建有高质量的档案支撑。

2.需要整理的资料时间跨度为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

3.责任部门的相关资料除本部门现有资料外,可以向其他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收取,确保资料的多样性与丰富性。同时欢迎各单位提供附件1未列入的其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相关资料。

4.本次整理归档的资料,将作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年度档案资料存档,不再退还,请相关部门做好资料备份。

5.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要求,上报的资料以原始资料为主,形式包括文件、会议记录、方案、总结、简报、图片以及合订本等,有关支撑资料必须有至少三张图片。

6.各部门按照《洛阳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资料整理目录(模板)》(见附件3)进行规范统一整理(附件4是参考例子),并填写归档材料清单(见附件5)。

7.归档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内容: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归档资料纸质稿、电子稿(必须包含图片)

(2)报送时间:2017年6月12—14日

(3)报送地点:成均楼A329房间。(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4)联系人:张继华,联系电话: 68618027。

附件1:洛阳师范学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任务责任分解附件.doc

附件2: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支撑材料附件.doc

附件3:洛阳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资料整理目录(模板)附件.doc

附件4:洛阳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资料整理目录(举例)附件.doc

附件5:洛阳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归档材料清单附件.doc

洛阳师范学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