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办[2017]284号)精神,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7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各学院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型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三类: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创新训练项目重点项目和创业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遴选工作,统筹安排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比例,逐步覆盖本校的各个学科门类。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团队参与学生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创业项目鼓励配备企业导师。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三、项目经费
各学院可积极组织学生向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项目实施的组织方式详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17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http://moe.edu.cn/s78/A08/A08_gggs/s8468/201701/t20170113_294778.html),具体项目指南教育部另行发布。
为确保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目标和项目水平,对推荐申报的创新训练重点项目和创业项目按照不低于平均2万元/项的标准予以资助,创新训练一般项目按照不低于平均1万元/项的标准予以资助。
四、项目分配
每个学院不低于2项,请各学院于5月15日前将项目计划书和项目汇总表报的纸质版送至就业中心109,电子版发送至183388850001邮箱。
联系人:郑小燕
联系电话:0379-68618500 18637991877
招生就业处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