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我校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劳动节放假安排及作息时间变更通知如下:
1.5月1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2.5月2日(星期二)上班、上课。
3.自劳动节假期后,开始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具体调整为:
老校区:上午时间不变,下午15:00上班、上课。
新校区:上午时间不变,下午14:00上班、上课。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如遇突发问题,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