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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4日 点击量:

各学院:`

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7〕22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洛阳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凡是学籍在我校的2017年应届师范毕业生(限普通高招、中招师范类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按照规定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流程

1.4月17日前,符合本次认定条件的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所属学院报名登记。

2.4月18日至20日,各相关学院汇总申请人员信息,向教务处报送申请计划,并提交下列材料:

(1)2017年应届师范毕业生专业、毕业生人数及提出申请人数等情况汇总表2份(见附件1)。

(2)学习期间转学、转专业的应届师范毕业生由教学单位填写学籍异动汇总表,送教务科审核(见附件2)。

3.5月9日至5月20日期间进行网上申报,5月18日前递交个人材料(见附件3)。

4.5月23日至5月31日,各相关学院按照规定时间安排(附件4)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由申请学生签字确认的汇总表2份(可用确认账号从平台导出整理,保留基本信息),要求以姓氏字母升序排列整理,学院负责人(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各类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按照确认汇总表顺序分两类进行装订整理以方便认定机构审查。

(3)申请人获准毕业的有效证明(毕业证书或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查的人员清单等)。

5.7月3日至7月28日,各相关学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由负责人持本学院介绍信及时统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逾期30日不领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须于4月14日下班之前将本单位负责教师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教务处李浩磊(18317516535,QQ715723340,统一入群194534257)。

(二)学习期间转学、转专业的应届师范毕业生不能提供省厅相关审批手续的不予认定。

(三)各相关学院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告知申请人有关“网上申报”的要求、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具体指导好申请人网上申报,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

(四)各学院负责教师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耐心细致地解答申请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帮助申请人解决“网上申报”时出现的各种问题。

(五)各学院负责教师要严明工作纪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证书办理倒查机制,“谁主管、谁办理、谁负责”。

(六)各学院要严格做好申请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的保管归档工作,要求在毕业生档案封存离校前,必须将教师资格认定各项材料装入毕业生档案,对于未按要求做好归档工作的院系,后果责任自负。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