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9号)精神及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领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组织毕业生积极申报,并做好汇总审核工作。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2017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中一个即可,符合两个条件以上的,只按一种情形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一)所在家庭父(母)亲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本人为残疾人;
(三)已获得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每人1500元,一次性发放。
(三)列支渠道。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其中,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所在高校的统一安排,提出申请并认真、如实、完整填写《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个人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就业创业证、身份证,享受低保或身有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均为原件),于3月27日前提交给所在学院就业办。
(二)学院初审。各学院就业办负责本学院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组织申请和初审工作,对经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员名单,在学院内进行5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其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并填写《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附件2)和《河南省2017年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3),于4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含个人申请表,补贴明细表,汇总表)一次性集中报送至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附件1.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pdf
附件2.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pdf
附件3.河南省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pdf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