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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学校2017年暑假工作安排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30日 点击量:

一、放假时间和值班要求

1.7月1日(星期六)学生正式放暑假;7月8日(星期六)教职工正式放暑假。

2.2017-2018学年第1学期师生开学报到时间为:教职工报到时间为9月8日(星期五);老生报到时间为9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16日(星期六)、17日(星期日)。

3.所有部门、各学院(部)要求假期坐班,领导带班,保持联系畅通。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要求每天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各单位正职和主持工作的副职暑假原则上不放假和不准离开学校,确实因故需要离开的,必须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会后,各单位把暑假值班表统一交到党政办公室行政科。

各单位要坚持值班制度,坚守岗位,及时妥善处置相关问题;要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要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二、暑假期间工作安排

1.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今年暑假的头等大事。各单位暑假工作都要服务于审计工作,全力配合审计工作开展。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与审计组联系,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做好服务配合,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2.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申报工作。申报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是暑假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学校办学层次的跨越,事关学校综合实力的提升,事关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目标和“十三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全校上下务必高度重视,全力配合。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要在前期论证的基础上,组织各相关学位点,集中力量对申硕论证报告、简况表、培养方案等相关材料进行讨论、修改和论证,邀请专家对论证报告进行指导;加强与教育厅学位办联系沟通,7月31日前报送申硕材料,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力争申硕成功。

3.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利用暑假,加快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步伐,在7月20日前完成教职工志愿服务启动仪式并开展1—2次志愿服务活动,8月底前完成档案建设、PPT制作、汇报材料撰写、创建氛围营造等工作,引导教职工文明旅游、做文明交通人,做好考核组到校现场考核工作。

4.教学工作。教务处要继续开展审核评估、专业评估等工作,组织专题培训,督促教学单位按时完成评估工作进度;7月10日前组织河南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教学名师申报工作;7月15日前完成期末考试阅卷和成绩统计、上报、录入等工作;7月25日前完成名师实验班暑期阳光支教;8月底前要组织好2017-2018学年第1学期各项教学、管理与服务的准备工作;9月6日前完成2018年新本科专业申报工作;要继续筹备河南省第十五届师范技能大赛。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络与电化教育中心要在8月底前做好实验实训室、多媒体教室、公共机房等教学设施的检修与维护,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继续教育学院要在7月底前完成洛阳市骨干教师培训,8月10日前完成瀍河区中小学教师培训,8月30日前完成国家青少年校园足球骨干师资培训。

5.人事工作。人事处要根据2017年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继续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7月底前修订《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计分办法(试行)》,待提交学校会议研究;7月底前根据政策及时调整和完善教职工的劳资社保;暑假期间全力做好教职工养老保险申报审核工作。

6.科研工作。科研管理处要在7月20日前完成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评审跟进工作,7月31日前完成全国教育科学基金项目与艺术学基金项目、省社科成果优秀奖的评审跟进工作,8月20日前完成省教育科学项目评审跟进工作,8月31日前完成国家自科基金项目评审跟进工作;7月31日前组织申报国家出版基金项目,8月31日前组织申报2018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8月底前完成产学研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组织相关项目参加第四届全省中小企业与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

7.学科与研究生工作。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要认真做好2016级特岗教师在职攻读研究生第二学期暑期面授各项工作安排,7月17日-18日组织安排2017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工作,7月19日-8月11日为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暑期集中授课;7月1日-6日协助中原经济区智慧旅游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做好《大数据时代与智慧旅游》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的各项工作。

8.招生就业工作。招生就业处要积极做好招生宣传、招生咨询及录取工作,严把入口关,做到阳光招生,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8月20日前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务;暑假期间要持续做好毕业生就业咨询、手续办理、就业率统计上报等工作,调研和开拓就业市场、就业基地,为毕业生就业提供良好的指导与服务;8月31日前要完成2017年特岗教师的报名组织审核工作;认真筹备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争取好成绩。

9.团学工作。8月25日前团委、各学院要统筹做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配合河南省公共文化研究中心开展相关调研活动;7月20日前与洛阳市宜阳县科协联合开展“相约洛师、牵手成长”暑期夏令营活动;8月15日前协助团省委做好大学生骨干培养工作。学生处要根据要求,7月20日前完成《洛阳师范学院学生学习生活指导手册》修订工作;8月15日前完成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完善工作;9月5日前完成学生干部培训工作;9月7日前完成第六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洛阳师范学院优秀大学生事迹报告团成员的培训工作;要做好大学生征兵入伍工作和留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学生处及相关单位和各学院要加强协调,8月底前做好迎新的各项准备工作。

10.发展规划工作。根据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发展规划处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建设四个分规划,“根在河洛”文化主题校园规划组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根在河洛”文化主题园、华夏根文化博物馆建设规划,8月底前提交党委会研究;各学院要加快推进本单位“十三五”规划制定工作,8月底前要定稿;发展规划处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讨论修订《洛阳师范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于7月底定稿,并组织相关单位签订2017年《目标管理责任书》;编写“高等学校基层统计报表”和“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培训教材,为下半年开展这两项数据统计工作打下基础。

11.校园管理与安全稳定工作。保卫处要协助后勤管理处在9月1日前完成招标并安装新校区门禁管理系统,完成规划机动车停车位和安装非机动车充电桩、停车棚;9月1日前完成校园车辆收费办法制定工作;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教育,重点抓好消防安全、治安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统筹做好学校暑期函授、教师培训、招生等活动的安保服务。党委宣传部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切实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12.新校区建设。新校区建设办公室要7月上旬完成新校区一期项目消防验收组织申报工作,力争开学前通过验收;7月底前完成大礼堂主体工程和具备施工条件的室外工程项目;全力推进图书馆、体育馆的装修工程;利用暑假进一步完善已建成楼宇的功能设施;加快推进在建项目消防、监控、网络等建设。

13.滚动编制学校2018-2020三年财政规划工作。暑假期间,教务处、科研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学校2017-2019三年财政规划的基础上,组织各单位调研论证、申报项目,之后有关职能部门要组织专家评审,提前做好2018-2020三年财政规划各个年度财政专项的编制工作,重点是细化2018年将要执行的省财政规划项目,做好筛选、论证和立项申报工作。7月20日前各有关职能部门将材料提交财务处,由财务处汇总整理后,列入学校三年财政发展规划,并于7月底前上报省财政厅。

14.服务保障工作。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要根据暑假工作需要,统筹做好暑期师生和外来人员的住宿、饮食、班车等安排,保障水电正常供应;新校区建设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集团要根据职责分工8月底前对新校区的室内外工程项目、生活服务设施等进行逐一检查维修。后勤管理处要在9月10日前完成桂园三号公寓的接收、家具安装及改造工作;8月20日前完成二期部分物业对外承包协议的续签;9月1日前完成新校区西大门北侧、南大门两侧土地平整,建筑垃圾、校园垃圾、杂草等清理清运和绿化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老校区卫生所改造工程招标;9月10日前做好新生报到的住宿、饮食、开水、洗浴等相关准备工作;做好月明湾小区商业用房回购的前期洽谈准备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要在7月底前完成2018-2020三年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的申报论证工作,8月底前完成2017年项目招标采购、2017年基础建设奖补资金项目工作;与音乐学院等有关单位协调做好音乐厅的装修工作。

15.工会工作。工会办公室要在7月13日前组织分工会主席培训,7月15日前组织教师参加河南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7月30日前开展“夏日送清凉”活动,组织“优、先、模”休疗养活动;8月20日前开展“金秋助学”活动;8月30日前组织教职工子弟入学入托报名。

16.党建工作。党委组织部和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项工作开展;督促做好“七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课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8月10日前完成我校党组织和党员等基本信息录入上报工作;7-8月份分批组织处级干部参加延安、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班,组织各支部书记参加愚公移山干部学院培训;持续开展扶贫工作,整合资源力量,帮扶栾川县庙子镇杨树底村,开展脱贫攻坚。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加大宣传教育和监督监察力度,督促领导干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