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近日,中共河南省高校纪工委转发了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纪发〔2016〕24号,下称《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结合我校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加强领导。按照《通知》要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省纪委关于廉洁过好元旦春节(下称“双节”)的纪律要求,从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认识廉洁“双节”的重要性,始终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领导干部要加强领导,带头执行,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双节”期间在自己职责范围内不发生上级明令禁止的行为。
二、远离红线,崇廉拒腐。“双节”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带头崇廉拒腐,尚俭戒奢,抵制不良风气,树立良好家风。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违规赠送和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加强监督,强化问责。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重要节点,畅通监督渠道,确保一方平安和欢度佳节。校纪委监察处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对因“双节”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校纪委监察处会将同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单位贯彻执行《通知》要求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违反上级纪委要求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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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洛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