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体制,强化高校基层教学组织的功能,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高教学水平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856号)(见附件1)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洛阳师范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条例》(征求讨论稿)(见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同时,认真填写《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于2017年1月6日下午17:00前将修改意见及汇总表文字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材料通过学校OA系统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宁贵星处。
请各教学单位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积极落实,按时报送。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高教学水平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856号)
附件2:《洛阳师范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条例》(征求讨论稿)
附件3:《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doc
洛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