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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党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网站建设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30日 点击量:

各部门:

学校各职能部门网站作为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本载体,是加强对外宣传、扩大影响、树立形象的重要窗口,对内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凝聚全校师生力量的重要平台,也是推进校党务、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网站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及时发布信息,确保网站时效。各部门要加强部门网站日常维护,确保网站信息的时效性。新闻及重要信息发布一般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原则上网站每周信息更新不少于1条。宣传部将定期对各职能部门网站组织检查,对超过一月未更新的网站给予通报。

2.建好网站栏目,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各职能部门网站要做到部门职能、规章制度、部门动态等信息全覆盖,需要及时向二级单位和师生知会的内容、提供的服务,以及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常用的内容,要做到能够通过部门网站基本解决,方便师生办事,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做好外观设计,提升学校对外形象。各部门网站要布局合理、庄重大方、清新美观,徽标、网页横幅、导航栏等设计与本单位特点紧密关联,页面色彩搭配谐调,符合单位特点。字体美观、清晰,图片、动画、特效等运用得当,能充分体现本部门的特色,体现服务意识,对外发挥职能部门的窗口作用。

4.严格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安全。网站中引用学校基本情况方面的数据、提法、表述风格和宣传口径,必须与学校网站保持一致。涉及到学校改革发展重大举措的宣传,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宣传报道要求执行,谨慎把握宣传报道的尺度,把握宣传发布的时机。在二级网站中发布信息,应经单位负责人签批,并建立备案制度,在网站上发布的公开信息均应进行有效记录,以备核查。加强网站信息监管,防止有害信息上传和扩散,一旦发生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迅速处理。加强数据安全意识,对所发布的信息做好备案、留档,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学校将根据以上要求,在2017年3月上旬对各部门网站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各学院网站建设请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媒体建设的通知》(洛师宣[2016]2号)执行。

党委宣传部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