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洛阳师范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校发【2014】23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代课教师聘用工作的规范管理,现将报送代课教师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1、申请报告一份
2、新增代课教师的职称、学历、学位等证书复印件
3、申报表一份及电子版(见附件)
二、报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19日前
地点:人事处师资科(成均楼A224)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代课教师计划申报表.xls
人事处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