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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和双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5日 点击量: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中国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构建学校工会服务职工工作体系,不断推进工会援助服务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根据学校党政和工会工作部署,结合“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2016年年终工作安排”意见,校工会就做好2016年困难职工帮扶和双节“送温暖”活动作出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2月下旬至2017年春节前。

二、慰问对象

1、因工负重伤、重大疾病、大手术住院、突发灾难、单亲家庭或其他家庭严重困难的教职工。

2、优先考虑因伤因病、突发灾难致困的劳模、教授、骨干、学术带头人。

三、活动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困难职工帮扶和双节“送温暖”工作,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统筹安排,把该项工作与单位其他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主动、求实、不遗漏。

2、做好本单位困难教职工的摸底、调查工作,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把真正困难教职工排查出来。

3、各分工会根据排查出来的困难职工情况,区别对待,属于一般困难的,由各分工会根据情况予以适当资助;属于特别困难的,填写《洛阳师范学院困难职工帮扶和双节“送温暖”活动申请表》后,于2016年12月10日前报送校工会(《洛阳师范学院困难职工帮扶和双节“送温暖”活动申请表》从校工会网页下载)。

4、校工会将上报的困难教职工汇总,于2016年12月底前,及时召开工会委员会,研究讨论困难职工帮扶和双节“送温暖”活动名单以及慰问金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或由校工会领导,或有分工会党政工负责人在“双节”期间进行走访慰问。

四、注意事项

1、2016年度获得过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的教职工,一般不再纳入本次年度困难教职工慰问范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除外。

2、如果困难家庭是我校双职工,由其中一方通过所在单位工会申报。

3、近年曾经获得过困难补助的教职工,如确实长期困难,可隔年申请。

附件:洛阳师范学院困难职工帮扶和双节“送温暖”活动申请表.doc

洛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