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11月8日―11月22日进行期中教学工作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任课教师的教案和教学进度,是否与教学进度表、教学计划一致;
(二)本单位听课制度执行情况;
(三)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
(四)本单位教师调停课情况;
(五)二级教学督导组本学期开展活动情况;
(六)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定其它若干检查内容。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组织教学检查组进行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三、具体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成立以教学院长(主任)为组长的教学检查组,负责本单位的期中教学自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反映出的影响教学运行、教学质量等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1.2016-2017-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总结表一份;
2.本单位领导听课记录表复印件一份;
3.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记录复印件一份;
4.本单位教师调停课情况自查表一份。
以上材料请加盖公章,于11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联系人:孙老师、翟老师 联系电话:68618072
邮 箱:375564861@qq.com
附件:1.2016-2017-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总结表
2.2016-2017-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调停课情况自查表
附件.doc
教务处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