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简化手续,提高签约效率与质量,现将就业协议书手续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填写。及时将就业协议书发放给应届毕业生,按照填写样表及说明组织学生把“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的内容填写完整。
二、学院填写。在学校意见栏内“院(系、所)意见”栏盖上学院公章,院系联系人留上就业办主任姓名,学院就业专线。
三、学校盖章。就业中心负责老师尽心尽责,为毕业生协议书集中办理加章服务。
四、录入系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约完成后,协议书交至学院,由学院就业办主任将签约信息录入系统留存协议书复印件,协议书原件上交学校就业中心,以备查询。
为更加贴心服务学院学生,毕业生报到证集中办理后,各学院新增签约学生的报到证由学院就业办主任负责直接办理。
预约盖章联系人:吴鹏飞68618100,18639292816
附件1:2017届协议书盖章时间安排表.docx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