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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就业报到证办理程序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7日 点击量:

河南省内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须知

(一)毕业生首次办理就业报到证需要材料

1、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上报的毕业生个人就业信息数据库;

2、有具体接收单位的,须携带经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

3、没有接收单位的,可申请回生源所在地就业,到非生源地省辖市管或区管单位就业的,需经省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到县及县以下单位就业的,需经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4、直接到中央驻豫单位或省直单位的毕业生,须携带接收单位盖章同意的协议书或接收函,进省直事业单位的,携带河南省人事厅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审核卡》。

(二)毕业生二次办理就业报到证(改签)需要材料

1、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上报的毕业生个人就业信息数据库;

2、已经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3、已签订过就业协议的,需有原接收单位同意改签的证明;

4、与新接收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请参照(一)的3和4。

(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所需材料

1、毕业证原件

2、毕业生个人申请;

3、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的证明;

4、单位证明;

5、提供当年经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

毕业生改派需在择业期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改派手续。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续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或直接到相关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参照豫人才(2006)11号文件〕。

联系电话:0371—65795070 网址:http://www.hnbys.gov.cn 邮箱:hnbys2301@126.com

河南省外院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须知

根据《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接收河南省外院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的规定,需要到河南省就业或回原籍落户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先到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河南省就业办”)审核有关材料,合格后才能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

2、《户口迁移证》原件(落过户的,携带落户后的户口本原件)

3、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持由教育部印制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到河南省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省外中专毕业生须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印制并签发的《普通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4、有具体接收单位的,还需携带经接收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同意的协议书;没有接收单位的,可申请回生源所在地就业;直接到中央驻豫单位或省直单位的毕业生,需携带接收单位盖章同意的协议书办理报到手续(进省直事业单位的,携带河南省人事厅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审核卡》)

5、非河南省生源毕业生,还需携带当年经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盖章的入学年《XX省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新生录取名册可在毕业生所在院校招生办或档案馆查找,或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查找)

6、在省外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院校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盖章的专升本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7、在外省参加高考的河南籍毕业生,还需携带高考前户籍迁到外省的证明。

省外院校毕业生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中可能出现的几个问题

1、保送生或体育、艺术类院校单招毕业生。此类毕业生须持当年入学时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由我办审核通过后,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

2、对口招生毕业生。此类毕业生(包括技工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须持河南省招办同意此院校在河南省进行对口招生的审批文件复印件,以及当年入学时由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

3、定向、委培毕业生。此类毕业生,根据国家规定,应到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不办理改派手续。

4、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生。此类毕业生,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不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5、非国家计划毕业生。凡入学没有通过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的学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不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6、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超过择业期(2年)的, 河南省就业办不再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有关就业手续到相关的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联系电话:0371-65795070(传真) 档案查询:0371-65795990

网址:http://www.hnby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