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的,须由本人向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来我办统一办理。
对于2003年之前毕业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2.《毕业证》原件;
3.当年经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4.毕业学校学籍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5.接收单位证明。
请在工作时间前来办理或提前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