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毕指函〔2016〕35 号
关于开展2016年中国大学生就业状况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为准确把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现状,在了解需求、调查毕业去向及就业意向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中国大学生就业状况问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中国大学生就业问卷调查工作由我部高校学生司指导,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全国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各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切实有效开展问卷调查工作。
2.认真组织高校实施调查。各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尽快组织辖区内有关高等学校按规定抽取毕业生样本,由学校组织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实名登陆全国大学生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填写《2016年中国大学生就业状况调查问卷》。(网址为http://dc.ncss.cn/answer/qj55ag)。
三、工作安排
1.调查样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应调查毕业生最低样本数,从不同类型高校随机抽取产生。为保证样本量,各省区市可根据本省情况,适当扩大样本数。
2.调查方式。由各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确定本省调查学校及每校样本数,并要求学校按毕业生学历层次、规模及专业学科分布,分层分类随机抽取毕业生作为调查样本,上网填写问卷。
3.调查时点。6月1日至6月15日,各有关高校组织样本学生上网填写电子版调查问卷。6月20日起,由全国就业指导中心进行调查数据汇总分析等工作。
联 系 人: 朱 弘 孙长缨
联系电话:010-82335363、82335638
传 真:010-82335363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5月6日
关于开展2016年中国大学生就业状况调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