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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7日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我院教职工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意识,7月17日下午,我院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我院党委书记黄伟、院长张瑞玲、副院长李元臣出席会议,各教研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及团委副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黄伟主持。

会上,黄伟带领大家全文学习了新修订的《宪法》和新颁布的《监察法》总纲、总则部分。黄伟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总依据,体现了党的领导、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历史意义;《监察法》的制定,在反腐败领域实现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鲜活体现。

黄伟强调,与会干部要将学习贯彻《宪法》和《监察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充分认识宪法修正案、监察法制定颁布实施的现实意义和重大历史意义,深刻领会宪法、监察法的核心要义和内涵精髓;要带头遵法学法守法,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筑牢“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学院的发展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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