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10月11日下午,我院在信息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专题学习会,我院党政领导班子出席学习会,全院教师参加了此次学习会。会议由院党委书记黄伟主持。
会上,黄伟传达了学校有关会议精神,并同与会人员一起学习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民族宗教内容的章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民族宗教内容的章节、2018年2月1日起实施的《宗教事务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4月22至24日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他指出,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但同时我国也实行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在普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不得开展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不得在校园内开展宗教活动。
黄伟要求,全院师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认真学习、了解、掌握和遵守宗教政策,各党支部、教研室、班级要充分利用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会、教师业务学习会、主题班会等,重点加强有关宗教政策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充分认识当前宗教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切实领会党的宗教政策,科学运用工作方法,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共同营造宁静和谐的校园氛围。

学习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