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规章制度

信息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党员行为规范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9日 点击量:

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广大学生中树立良好的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并结合学院的实际,制订本行为规范。学生党员行为规范的实行,能够加强学生党员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把入党作为自身成长与成才新的开始,为创造一个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校园文化氛围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学生党员应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加强自身修养,增强宗旨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学生党员应成为遵守校规校纪的典范,坚决与违反国家法纪法规和党纪党规的现象作斗争。

三、学生党员应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做学生的表率,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注重培养自身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热爱生活、热爱人民、热爱党、热爱祖国。

五、学生党员应主动承担组织交给的任务,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促进各民族同学和睦相处。

六、学生党员应禁止出现不文明举止,如:随地吐痰、丢弃废物、吸烟酗酒、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对师长及同学不礼貌等现象。

七、学生党员所在宿舍必须保持整洁、布置优雅,争创“文明宿舍”。

八、学生党员所在的场所若出现违反校规校纪现象应主动出面制止。对教室无人擦黑板,水房、厕所出现常流水,教室、宿舍无人长明灯,教室、楼道公共环境被破坏等情况应及时主动做工作。

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正确面对批评教育,敢于正视缺点,勇于改正错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十、学生党员应成为党组织联系学生的纽带,广泛联系学院学生、做同学们的知心朋友,为同学们服务。学生党员在毕业离校前应主动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引导学生文明离校。

信息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