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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4日 点击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一步推进学生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3月14日下午,我院召开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专题学习会,院党委副书记樊丽丽出席会议,辅导员及部分学生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辅导员蔚维纳主持。

会上,党委副书记樊丽丽就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与分析。她指出,新《规定》涉及学生学籍管理等多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入学与注册、考核与成绩记载等细节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日常行为提供了规范标准。她特别强调,对于休学创业的学生,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学校可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突出了对学生创新思维、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让学生在自主创业方面有更大的选择空间。最后,她要求辅导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时掌握新政策,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方法,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与灵活性,维护好学校的各项秩序;要求学生干部全面了解新政策,及时传达新理念,发挥学生干部的自我管理和服务作用,提升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

通过此次专题学习,提升了我院师生的思想认识,使得师生深入了解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管理各方面的新变化。我院将全面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成长服务,切实代表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发挥学生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文/尚雅彬 图/李炎锋)

学习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