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历届校友:
为进一步丰富校史馆馆藏,提升校史馆育人功能,全面生动地反映学校办学历程,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弘扬和传承学校精神文化,激发并加深校友和师生员工的认同感,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及家属、历届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文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学校各个历史时期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形成的实物资料。主要包括:
(一)文字资料
1.学校历任领导、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杰出校友的重要著作、手稿、笔记、书信、日记等;
2.学校各时期的教案(手稿)、教材(特别是自编教材)、讲义、试卷、课程表、新生手册、入学指南、学籍资料、读书笔记、课程作业等;
3.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讲演的文稿、题词、纪念品等;
4.学校各时期出版的重要刊物、画册、简报等;
(二)证件证书
1.学校历任领导、知名教授任命书、聘任书等;
2.反映学校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校徽、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借阅卡、毕业证、准考证、旁听证、派遣证等;
3.学校师生参加国内外重大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获得的奖状、证书、奖品、纪念品等;
(三)影像资料
1.反映学校历史沿革及学校风貌的老照片和影像资料;
2.反映师生课堂和文体活动的老照片和影像资料;
3.中央、省(部)领导视察学校以及接见学校领导、师生员工、校友的照片和影像资料;
4.国内外知名人士来校交流、访问的照片和影像资料;
5.受国家、省(部)级表彰的先进个人照片和影像资料;
6.反映各时期校园文化建设的老照片和影像资料;
7.其他有保存和展示价值的照片和影像资料。
(四)历史物件
1.学校各个时期教学教具、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用品;
2.早期涉及学校改革发展重大举措具有代表性、纪念性的实物资料;
3.具有收藏价值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
其他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上述所有校史资料和实物请务必配以简要的文字说明,并附上联系人详细情况。
二、征集办法
1.根据实物提供者的意愿,通过受捐、复制、代管等办法收藏陈列。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可以协商。
2.凡征集到的校史资料和实物,均登记造册。有重要校史资料及实物征集线索的,也可以向我们提供。
3.持有者可亲自送交,也可通过电话联系,学校派人登门领取。
三、征集要求
1.集中征集时间:2018年5月--2018年12月
2.校史资料持有者可以通过电话、书信、Email或面谈的方式联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洛阳师范学院成均楼A329室,邮编:471934
联系人:张继华,联系电话:0379--68618027
邮箱:lsdwxcb@126.com
中共洛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