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2016届毕业生中共有122人学生申请延长学年。请学院通知该122名申请延长学年学生于6月7号(下周二)下班前完成缴费工作,并完成后续手续。如错过此时间不交费,将视为其放弃延长学年,今年按正常毕业流程毕业或结业。
一、办理流程
1.各学院按名单告知教务科(王君一,68618070)延学学生如何分班(默认分在下一年级的1班)。
2.学生本人到成均楼C-201教务科领表,到一楼财务缴费大厅缴费。
缴费后在延长学年申请表(一式三份)盖财务章,并将缴费条原件或复印件交C201教务科。
3.教务科当场进行学籍调整,加盖学籍管理章。
4.学生将延学申请表交所在学院一份,告知完成延学申请。
二、注意事项
学院需向延长学年学生告知以下事项:
1.延长学年学生的学籍调整到2013级,于2017年重新参加毕业和学位审核,2017年发证、毕业。
2.因重修门次超规定不授学位证的,延学期间参加重修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可以抵消重修门次(成绩变为初修及格)。
3.延长学年学生不得参加9月份的结业生返校补考。
4.延长学年学生根据自己课程不及格情况,参加对应学期的补考或者重修考试。请各学院务必当场做好登记,并告知该生应在哪个学期哪个时间段参加哪些门课程的补考或者重修考试。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5.因英语、计算机不合格不毕业学生,注意申请参加CET或国家计算机考试(以及河南省大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
6.个别学生在课程考核不合格之外,另有作弊等影响学位授予的条件。请提醒学生注意,努力达到我校《学士学位管理规定》补授学位条件。
教务科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