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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传播学院-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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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18-03-08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强对学院党支部、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全院干部职工、党员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新闻与传播学院各种学习活动由党支部具体负责,制定学习计划,统一组织学习。党务办公室统筹安排,做好记录。
  二、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分组辅导、讨论等方式,并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坚持星期四下午集中学习制度,提倡自学并建立学习笔记。学习领导小组要先行一步,加强学习辅导,必要时可交流学习心得。
  三、学习内容。政治学习的重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文件,领导的重要讲话,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
  四、时间安排。每周四下午为集体学习时间,集中活动按区的统一安排确定学习时间,每位工作人员除有特殊任务外,都要积极自觉参加学习。其它学习教育活动由党总支自行酌情安排。
  五、学习考核。实施考勤制度与年终考核结合,集体学习活动期间还要定期通报考勤情况。建立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检查,建立学习园地,定期更换内容。按照学习内容适当安排考试,以此检验学习效果。考勤、笔记及考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无特殊原因有2 次未参加党总支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视为学习不合格,并向学院党委写出深刻检查。
  六、学习要求。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讲求学习效果,不搞形式主义,提倡就一些问题开展讨论,对一些与干部职工有直接影响,一时难以决断的事情交给职工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党员同志还要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