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发我校学工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导向作用。根据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21年度学生工作及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体辅导员及各学院学生工作
二、考核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考核方式
(一)学生工作考核
学院自评。各学院全面总结梳理2021年度的学生工作,根据《洛阳师范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修订)》(洛师发﹝2019﹞37号)进行自查自评,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于12月27日前将电子材料(光盘形式)、纸质材料清单(请副书记审阅并签字)报送学生处综合科(敦行楼219室)郭丹处。
现场考评。考评采用PPT汇报形式进行,要求突出主题,讲要点、摆问题、提成效,阐述思路,凝练特色,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辅导员年度考核
1.自我评价:辅导员对照工作职责进行自我测评。
2.学院考评:各学院成立考核小组(由副书记、副院长和学生代表组成),根据考核标准,结合自我评价情况,对辅导员进行考核,填报2021年度辅导员考核打分表(见附件)。
3.学校评定: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审核并最终确定考核结果,并予以公示。
请各学院于12月27日前将2021年度辅导员考核打分表由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思想政治教育科(敦行楼221室)张亚刚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k0379@163.com
附件:洛阳师范学院2021年度辅导员考核打分表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