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生工作及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5日 09时17分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发我校学工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导向作用根据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启动2021年度学生工作及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体辅导员及各学院学生工作

二、考核期限

20211月1日202112月31日

、考核方式

(一)学生工作考核

学院自评各学院全面总结梳理2021度的学生工作,根据《洛阳师范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修订)》(洛师发﹝2019﹞37号)进行自查自评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1227日前将电子材料光盘形式)、纸质材料清单(副书记审阅并签字)报送学生处综合科(敦行楼219室)郭丹处。

现场考评。考评采用PPT汇报形式进行,要求突出主题,讲要点、摆问题、提成效,阐述思路,凝练特色,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辅导员年度考核

1.自我评价:辅导员对照工作职责进行自我测评。

2.学院考评:各学院成立考核小组(由副书记、副院长和学生代表组成),根据考核标准,结合自我评价情况,对辅导员进行考核,填报2021年度辅导员考核打分表(见附件)。

3.学校评定: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审核并最终确定考核结果,并予以公示。

请各学院于1227日前将2021年度辅导员考核打分表由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思想政治教育科敦行楼221室)张亚刚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k0379@163.com

 

附件:洛阳师范学院2021年度辅导员考核打分表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112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