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落地落实,提升高校心理育人工作质量,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健康素质,根据教育部思政司和省教育厅思政处相关文件精神,举办“‘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学院实际,突出学院特色,组织开展系列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2.突出学生主体作用,创新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教育活动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3.请各学院于5月31日前将心理健康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联系人:裴晓阁,68618094。电子邮箱:1422398497@qq.com。
党委学工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