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下发的《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的通知》通知要求,请后勤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后勤服务集团、保卫处等部门深刻领会通知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开展好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吸取事故教训,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
按照豫安委办和教办安全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教职员工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深刻吸取文件通报的典型事故教训,引为镜鉴。
二、结合工作实际,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抓好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安全管理相关条例法规,深入推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压细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见底见效,推动工作发展。
请各单位收到此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并与6月10日之前将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整改台账以书面形式报以案促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均楼A321室)。电子版发至xcbgs@lynu.edu.cn。
联 系 人: 常洁琼
联系电话:0379-68618142
以案促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