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印发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时间:2020年09月18日 16:13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书记、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7月7日,学校党委印发了《中共洛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该清单主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清单明确了学校党委领导班子30项集体责任、党委书记13项责任、党委班子其他成员8项责任,同时明确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确保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