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新形势下高校开展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0年06月08日 11:28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党的政治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将其作为巡视巡察和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化政治巡视,强化政治监督,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高校党委担负着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必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监督、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近年来浙江大学积极探索开展巡察工作,使内部巡察成为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

  实践:巡察注重从政治上查找问题

  浙江大学从2015年开始,研究制定内部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按照“试点先行、分批推进、逐步扩大覆盖面”的步骤,积极探索对二级单位开展内部巡察工作,是较早开展校内巡察的高校之一。学校2015年底开始探索对校内2家单位内部巡察;2016年抓好巡察单位的整改;2017年结合落实中央巡视组对浙大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完善巡察方法;2018年加大巡察工作力度,完成对20家单位巡察,较好地发挥了政治监督的作用。学校巡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落实巡察主体责任。学校党委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扛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设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巡察工作职责要求。从加强队伍建设入手,突出政治标准,按照“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原则,选好配强巡察组组长,建立健全巡察人才库。

  明确巡察内容。牢牢把握政治巡察的工作定位,结合学校特点和自身实际,特别强调巡察要从政治上查找问题。实践中主要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情况、管党治党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学校党委要求监督检查的其他事项等方面查找问题,着力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完善巡察方式和程序。学校巡察工作方式主要包括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抽查检查、专项检查等。对二级单位的巡察分为准备、实施、报告、整改四个阶段。准备阶段拟订巡察工作计划,编制工作手册,进行业务培训,了解被巡察单位基本情况等。实施阶段通过各种巡察方式,对内部巡察有关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报告阶段为汇总、归纳、分析和梳理有关情况,形成巡察工作报告,经向学校党委报告同意后,由巡察工作组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反馈。整改阶段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在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1个月内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启动6个月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并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将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师生监督。

  强化整改落实。学校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分类处置、注重统筹,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的要求,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科学分类,督促整改。学校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结果作为加强和改进被巡察党组织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完善内部管理的重要依据,也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特别要求重视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堵塞制度漏洞,形成长效机制。

  难点:提高巡察工作质量仍需多点发力

  学校巡察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面临一些难点和问题,主要有:

  校内“熟人社会”监督难。高校是个“熟人社会”,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人际关系比较复杂,虽然巡察队伍组建和组长选拔时已考虑了方方面面因素,但还是会面临“熟人圈”监督难问题,表现在有的巡察组查问题抹不开面子,有的巡察组点问题不深不透、不敢讲重话等。

  巡察把脉的针对性还不够。综合性大学的巡察对象包括学院(系)、机关、直属单位、后勤产业、附属医院等二级党组织,类型多、差异大,如何根据不同单位的特点,提高巡察针对性,找出并且找准主要问题非常关键。有的巡察报告相似度较高,问题大同小异;有的巡察组聚焦“关键少数”不够,重点不突出;有的未能从政治高度看问题,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未注重从业务问题中查找出政治问题。

  巡察方式的实效性有待提高。校内巡察时间相对较短,要精准发现问题,对巡察组灵活运用方式方法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高校巡察开座谈会和个别谈话较多,走访暗访少,面上查看资料多,深入调查了解少,所以容易发现一些面上和共性问题,较难发现深层次、实质性问题。另外有的单位巡察整改就事论事,只重视面上问题整改,而不注重制度机制建设,导致巡察有效性打了折扣。

  思考:推动高校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高校推进巡察工作强化政治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出发,根据政治巡察工作要求和高校实际,着力从巡察主体、巡察内容、巡察方式、巡察程序、巡察整改等方面完善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形成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推进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突出政治巡察定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保证。高校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监督作用。高校巡察应特别注重从政治上查找问题,所有的业务工作都是党领导下的业务工作,都是党的路线政策方针的具体化,要善于从中发现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浙江大学在巡察中筛查出反映政治生态七方面共44个主要观测点,目前正探索通过这些观测点搜集的数据来查找问题。

  要为巡察对象“量体裁衣”。高校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高校基层党组织处在教学科研工作第一线,要根据不同的巡察对象,提高巡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首先要提高巡察内容针对性,根据不同的巡察对象特点,紧盯高校院级党组织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两个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廉政重点领域和关口等重点和可能薄弱的环节,以及师生员工关注的问题,明确问题聚焦的重点和方向。其次要提高巡察方法实效性,鼓励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力求务实管用,精准发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防止巡察表面化、形式化、流程化,并在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上狠下功夫。另外,要有的放矢选择合适的巡察组长和成员,根据被巡察单位实际,科学搭配巡察组人员的资历素质、专业背景和知识结构等组成。浙江大学已明确将巡察工作作为年轻后备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平台,突出政治标准,选好配强巡察组,严明纪律要求,加强业务培训。

  推动巡视巡察联动。高校要将上级巡视反馈及整改情况作为内部巡察监督的重点,积极争取上级巡视机构在政策指导、组织形式、工作流程、方式方法、成果运用等方面的支持帮助,建立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重点从领导机制、运行机制、工作体系、保障机制等方面着手,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

  完善巡察制度机制。学校要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及相关精神,制订完善高校内部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校内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工作。浙江大学拟订了2018-2022年巡察工作方案,合理规划巡察广度、频度和力度,按照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目标任务,推动校内巡察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