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以案促改+财务 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1年09月15日 15:26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河南省省属高校和厅属单位(学校)“以案促改+财务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豫教党〔2021〕149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学校财务改革和制度建设,全面提升财务治理能力,结合教育财务领域典型案例的反思整改和巡视、审计、检查等发现的问题,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以案促改和财务治理主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风险意识,认真查找学校在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落实制度要求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漏洞等问题,提高认识、深入排查、扎实整改、完善机制,有效遏制财务领域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全面提升学校财务治理水平,提升办学质量,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师范大学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领导

“以案促改+财务治理”专项行动由校党委统一领导,成立“以案促改+财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副校长潘留占任组长,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杨海强任副组长,财务处、党政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与采购办公室、人事处、基建处、审计处、产业研究院、纪检监察机构综合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的具体落实。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以案促改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监督、执纪、问责。

三、方法步骤

学校专项行动工作从830日开始,至12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830日-910日)

1.学习政策文件。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相关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和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重要论述,学习中纪委、省委、省纪委、省委高校工委和教育厅党组关于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的部署要求(附件2),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和把握专项行动的背景、意义和内涵。

2.制定方案和动员部署。确定学校工作专班人员组成,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责任单位、目标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召开“以案促改+财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

3.深化以案促改。严格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部门密切配合、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组织相关部门重点围绕教育财务领域典型案例特别是学校在巡视、审计、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剖析问题原因,着力整改提高,推动学校财务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加快实现财务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深入排查问题(9月11日—930日)

1.政策落实情况。对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省属高校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的若干意见》(豫教财〔2018〕17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属高校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豫教财〔2018〕165号)文件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政策法规,针对在领导责任、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预决算管理和绩效考评、收支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经济合同管理、财会队伍专业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

2.问题整改情况。2012年以来学校在巡视、审计、检查等发现财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具体包括:巡视,经济责任审计,国有资产、科研经费、三公经费、会计基础规范、内部控制、绩效等专项检查或评价。排查参照自查清单(附件3)进行,并重点对近年来巡视审计发现的主要风险点提示进行排查。既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也全面深入、不缺不漏,对清单未能覆盖的其他问题应主动排查,确保将问题查准、查深、查透、查实。各责任单位将自查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填写《“以案促改+财务治理”专项行动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附件4),于930日之前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报送至以案促改工作办公室(成均楼A3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三)全面治理整改(10月1日-10月31日)

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分类处理,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说明原因,制定明确整改计划和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同时,结合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建立完善内控机制和工作规则,补齐制度短板,对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或存在漏洞缺陷的内控机制和工作规则,要组织修改完善,对行之有效的工作惯例、经验做法固化,建立可供遵循、严密科学的内控机制和工作规则。所有建章立制工作要在10月22日前完成,各相关部门将自查和整改报告以及制度清单于10月25前报送至以案促改工作办公室。

(四)全面总结提升(11月1日-12月20日)

学校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巩固整改成果,完善内控体制机制,提升工作效能,形成财务治理科学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以案促改+财务治理”专项行动是推进学校财务治理现代化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完善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廉政风险的重要举措。学校党委承担此次专项行动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工作责任落实,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专项行动。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落实

此次排查要做到财务及相关岗位、人员、流程全覆盖,要克服“熟视无睹”“惯性思维”“好人思想”,采用岗位自查互查、对比制度查、假设风险查等方式,细致、客观、认真查摆当前制度和工作模式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苗头,切实推动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的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整治。

(三)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责任落实

做好专项行动与以案促改等相关工作的统筹、融合、促进。统筹协调好部门间、岗位间关系,不遗漏、不重复、形成合力。要把握工作进度和尺度,处理好与正常业务的关系,确保两手抓、两不误。对专项行动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在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故意隐瞒、逃避监管等恶意事项,移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处理,同时上报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韩雅楠 常洁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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