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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洛阳师范学院2017年“春满洛师”摄影大赛的通知
2017-02-13 20:46  

在这个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的季节里,学校广大师生享受着洛师春天的诗情画意,陶醉在百年洛师的美景之中。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使广大师生利用业余时间结合主题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摄影作品,从不同角度展现我校在学校建设发展和精神文明创建中取得的巨大成就,激发广大师生爱校、荣校的炙热情怀。校党委宣传部决定举办2017年“春满洛师”摄影大赛。

一、活动主题:“发现洛师之美·典藏春季风光”

二、活动对象:全体在校师生

三、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寓意深刻、突出主题、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艺术感染力、构思巧妙、格调高雅。

(二)参赛作品要求原创,内容真实、积极健康、贴近生活,具有感染力、有故事性、有艺术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创意,作品可以就饱和度、对比度、色调进行适度修改,不得进行像素位移和对照片主要内容修改。

(三)摄影作品只需提供电子版,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24*768像素,数码相机、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单幅、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每组幅照片配上不超过100字的照片文字说明。报送作品另附WORD文档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请作者保存好原始作品,来稿一律不退。

四、参赛作品提交和评审

(一)作品提交时间:2017年3月15日--4月15日。评选结果将于2017年5月公布。

(二)作品提交方式:请将作品电子版发送至dwxcb528@163.com或U盘拷贝至成均楼A314新媒体科;电话:68618028。

(三)评选标准: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性强;

2、创意独特,构思精巧,艺术感强;

3、制作精美,技术运用得当,视觉效果好。

主办方将邀请校内外摄影专家组成的专业评委会,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及要求进行评选。

五、奖励和表彰

(一)奖项设置:

1、教工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

2、学生组:一等奖3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若干。

(二)奖金设置:一等奖奖金300元,二等奖奖金200元,三等奖奖金100元,优秀奖颁发纪念品。

(三)表彰奖励:向所有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对获奖作者进行表彰,并在学校官方平台(校园网、校报、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进行宣传报道,获奖作品在校园一定区域进行展览。

六、参赛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

(二)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作者本人参与创作,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参赛作者承担法律责任。

(三)参赛作者应保证参赛作品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四)参赛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一旦投稿,视为作者默认主办方拥有作品的使用权。

中共洛阳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7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赵成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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