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文明河南建设推进大会在郑州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庚茂出席大会并讲话。会上,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赵素萍宣读了《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和警告、撤销、恢复部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对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进行了表彰,我校再次获评“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自1997年以来,我校连续第4次获评“省级文明单位”。
省级文明单位经省委、省政府仔细考核、严格评选,颁发给创造出丰硕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单位、部门,每5年一届,届内需接受地方文明办复查验收,届满需重新申报接受考评。
多年来,我校始终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推进学校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校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组,制定印发相关文件,积极准备创建材料,干部教师集中学习培训,全校上下凝聚力量,营造出浓厚的精神文明创建氛围。
2014年9月份,我校迎来了第四届省级文明单位考评验收。党委书记时明德向考核组汇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展示伊滨校区河洛文化主题展示宣传片。考核组仔细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和校区风貌,对我校文明创建工作表示满意。
第四次获评省级文明单位是对我校的重大鼓励,我校将以此次评选表彰为契机,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文明河南建设,为实现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