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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7-09-20 00:00     (点击: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学校的实施意见》(豫高发〔2017〕7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国民教育过程之中,贯穿于学校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引导师生自觉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增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责任感,促进各民族共同进步和祖国繁荣昌盛。

二、活动内容

(一)注重宣传教育,加强思想引领

1、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校园网、校报、官方微博微信、宣传标语、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典型事迹。重点加强“123456”的教育:“即“一条道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两个共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四个维护”(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五个认同”(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六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民族观、宗教观、祖国观),不断增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自觉性、坚定性。在“洛小伊”新媒体平台设置民族团结创建的栏目或内容。(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 各学院)

2、围绕“民族团结创建”专题,举办民族理论政策讲座。运用“河洛大讲堂”、“洛师宣讲团”等形式,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开展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的报告会、讲座、座谈会。(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 各学院)

3、学校于每年10月份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月”系列活动,举办民族宗教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传播民族特色文化,弘扬民族团结精神,引导各族大学生相互交往交流交融、取长补短,建设中华民族共同文化价值理念。(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 党委统战部 各学院)

(二)创新活动载体,完善教育教学

1、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教育内容有机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中,分阶段、有规划的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加大教师民族团结教育业务培训,教材建设过程中逐步增加能够体现“123456”教育题材的立项;实行不同民族学生混班教学;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做好新疆哈密支教工作,将“民族团结教育”融入支教学习生活各方面。(责任单位: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建设一个具有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功能的教室。广泛宣传民族政策、民族风情,帮助广大师生清晰了解和认识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营造各民族和谐相处、和衷共济的良好氛围,将民族文化融入校园文化建设。(责任单位:党委统战部 继续教育学院)

3、每年组织一次民族联谊活动。组织开展“少数民族文艺联欢晚会”、联谊文体活动或“开斋节”前慰问回族师生等,促进民族团结融合,为校园和谐建设做出积极贡献。(责任单位:党委统战部 团委 继续教育学院)

4、开展民族理论研究。依托河南省统战理论研究基地和洛阳市党建理论研究中心等平台,鼓励相关专家学者积极开展有利于民族团结的社会科学研究。(责任单位:党委统战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三)加强日常管理,营造良好环境

1、认真落实少数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学校桃园、枣园、桂园餐厅均设有一个清真饮食窗口,李园建有一个清真餐厅。合理稳定饭菜价格,做好清真食品的原料进货和储运管理,保证饭菜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吸纳学生会、伙委会及少数民族学生代表参与清真窗口和食堂的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后勤服务集团 团委)

2、完善少数民族学生信息库,实行不同民族学生混合住宿,广泛开展各民族学生结对帮学活动,组织党员、学生干部与少数民族学生结对子,长期开展学习帮扶活动,形成相互关爱、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组织各学院政工干部对困难少数民族学生进行家访,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活动,帮助家庭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责任单位:党委学工部 各学院)

3、加强与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的联系合作,建立处理涉及民族因素问题的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和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校园巡逻检查力度,全面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的不安定因素,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消除影响民族团结重大隐患,努力把各类突发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校园稳定。(责任单位:党委保卫部)

4、在师生中广泛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班级和模范个人活动,树立民族团结先进典型,每年表彰一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责任单位:党委统战部)

三、有关要求

(一)压实责任。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学校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落实。排在第一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落实到全校各个基层单位。

(二)加强宣传。积极利用校园网、广播、院报、微信等校园媒体,以新闻、专栏、专题等形式,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营造氛围,扩大声势,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三)总结提高。党委统战部要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汇总工作,认真调研分析,了解掌握创建活动进展情况,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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