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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3 作者:校团委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见附件1

  

   二、《洛阳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

  

           (详见附件2)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洛阳师范学院学生会总人数40人,主席团5人,设办公室、学习部、文体部、纪检部、生活权益部、网宣部6个部门。因还未完成干事招新,目前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共计14人,均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均在本专业前30%。(具体名单见附件3)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洛阳师范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学院党组织同意,经党委学工部和团委联合审查,报校党委确定后,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详见附件4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19年11月24日,我校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在逸夫教学楼G1-112报告厅顺利召开。校党委副书记宋文献,校党政部门负责同志、各学院团委(总支)负责老师、来自全校23个基层单位的289名正式代表参加会议。在当选的289名代表中,党员47人,共青团员222人,群众20人,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192人,占代表总人数的66%。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洛阳师范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四届学生委员会和学生会主席团。(详见附件5)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需具有以下条件:(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2)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参事议事能力;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处分。(3)品行端正,积极上进,严于律己、公道正派,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组织班级团支部进行代表候选人推荐,在保证学生参与数量和比例的基础上进行酝酿讨论,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20%的要求,提出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组织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正式代表。(详见附件6)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详见附件7)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学生会组织建设工作,将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进行统筹谋划。学校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参与学生会管理。学校党委会专题研究学生代表大会组织筹备工作,专门听取共青团及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学生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等相关重要问题。2020916日,校党委书记王洪彬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专门到团委调研指导学生会改革工作并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2020923日,学校召开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会精神的举措,并对学生会改革提出指导意见:一要加强领导,把牢学生会组织的政治方向。二要强化保障,为学生会工作提供良好条件。三要从严治会,推进学生会改革不断深入。学校党委关心支持学生会各项工作,充分尊重和支持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学校党委领导出席学生代表大会,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并参加学生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如“十佳未来教学明星大赛”“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等。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洛阳师范学院学生会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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