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今年暑期,我校根据团中央及团省委的统一部署,以“建功出彩新时代·青春奋斗献中原”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了2018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全校共组建了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127支校院两级社会实践重点队,奔赴甘肃、陕西、山东、安徽等地及河南省各市县开展了“教育关爱成长,真情共筑梦想”系列支教、“追寻红色足迹,弘扬革命精神”红色寻访、“深入基层探民情,心系民生有担当”系列调研、“科技支农惠民生,青春践行中国梦”精准帮扶等模块化的实践活动。整个社会实践活动中,学校党政领导重视、主题鲜明突出、群众受益面广、社会影响大,先后共走访了12个红色教育基地,宣讲党的理论32场,服务中小学26所,发放宣传调研资料3万余份,受益人数达9万人次,被《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洛阳日报》,人民网、中国青年网、新浪网、腾讯网、网易新闻、大河网、未来网、中红网等各级各类媒体先后报道3700余次,在提高大学生素质、服务社会发展、宣传洛师形象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为进一步巩固社会实践成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学校决定对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社会实践先进单位
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社会实践优秀项目(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其中一等奖奖励经费1500元,二等奖奖励经费1000元,三等奖奖励经费800元。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单位评选的基本条件:能够贯彻落实我校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组织及时广泛,筹备深入细致,其中组建重点团队(含校级立项项目团队和已报备校团委的学院级团队)不少于3支;活动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成效显著;重视宣传工作,宣传手段多样,效果突出。
2.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主要表彰在社会实践组织工作、宣传工作、协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或者相关工作人员。评奖标准是:实践中带领团队、指导实践活动;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团队内突发事件;能够深入到实践活动中,与同学同甘共苦;能够有效协调指导团队开展社会实践,并取得丰硕成果。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条件:主要表彰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评选的基本条件是:
(1)发扬团队精神,成为全队核心,有能力凝聚所有队员的精神力量,能够有效组织实践团队积极实践和妥善完成实践前后相关工作;
(2)在实践活动中有着突出表现,具有全局目光,在重大决策或是突发事件中做出正确抉择;
(3)在活动中不辞劳累,热心助人;重视集体,积极磨合不同个性队员之间关系,解决小分歧或纠纷;
(4)积极参加和组织社会实践及成果汇报交流等相关活动,上报所负责材料及时、主动、规范、有效,落实学校各项要求质量好。
(5)实践结束后个人成果上报(包括论文发表,设计方案受到有关部门重视采纳等),或实践论文/调查报告受到指导教师首肯,对学科发展具有一定意义。
4.社会实践优秀项目评选条件:能够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基层开展卓有成效的服务活动;有周密的活动计划,活动时间一般在10天以上;通过特色活动,在某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产生较广泛的影响;在实践过程注重强化宣传,树立洛师学子的良好形象;申报时,须提交团队总结报告、团队实践成果(论文、调查报告等)、5-8张高清无水印照片等。每个学院推荐1-2个项目(推荐项目名额见附件一,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校级重点项目必须提交总结材料)参与评比。
三、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做好总结推荐工作,注重在推荐过程中树立典型,榜样示范,引领更多学生参与社会实践。
2.各学院将各类申报材料(见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0月31日前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逾期作弃权处理。
3.学校将于11月中下旬下发文件进行表彰。
联系人:张雲凡 联系电话:0379-68618044
地址:敦行楼323室
详细通知请见附件:http://hlxc.lynu.edu.cn/uploadfile/2018/1024/201810241135445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