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30日 21:59

 

校属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文件精神及河南省教育厅安排部署,我校将于2018年接受教育厅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据此学校下发了《洛阳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洛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校发【2017】138号),成立审核评估领导小组,规定领导小组下设学校审核评估办公室,审核评估办公室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主任,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科研管理处、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团委、学生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国际合作交流处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为切实加强学校审核评估工作的统一领导,扎实、优质、高效地完成审核评估工作,学校成立审核评估办公室。

审核评估办公室主任:宋文献(兼)

成 员:付红章 焦作通 赵邦屯 杨光钦 张凌江 张瑞玲

曹玉涛 吴 瑶 秦西京 李航舟 郭 辉 李哲鹏

审核评估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赵邦屯兼任审核评估办公室副主任。

审核评估办公室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及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

2.制订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分解评估任务,落实目标责任,细化工作安排;

3.布置、检查各教学单位、各部门的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校内专项评估、自评自建及预评估工作;

4.研究提出需要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5.及时汇总评估情况,研究和协调解决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6.负责学校自评报告、校长报告、特色报告等相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7.及时了解评估动态,主动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我校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其他院校的工作联系;

8.负责对各单位评估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表彰先进,推介工作亮点;

9.认真做好评估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