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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2026年09月20日 12:00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精神及《洛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修订)》(校政发〔2025〕64号)《洛阳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年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确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2026年9月2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及时以电话、信息或面谈等适当方式,向学院A105室实事求是进行反映。

反映及监督电话:0379-68618370,15037989518;电子邮箱:9090482@qq.com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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