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委托单位验收,我院以下项目达到结项要求,准予结项,现进行公示:
序号
项目号
项目名称
负责人
委托单位
项目经费
(万元)
预算是否调剂
预算调剂内容
结余经费
研究成果
1
202405004
乡村振兴系列壁画创作
安丽
孟津区常袋镇人民政府
5.796
否
无
0
墙绘作品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4日— 2025年10月21日。(公示一周时间)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张习文反映,联系电话0379-68618377。
2025年 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