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协议书盖章要求
(1)就业协议书上须签约单位先盖章,若单位没有人事自主权还要到签约单位上属人事部门盖章(2)毕业生到所在院系盖院系的公章(3)三章齐全方可在学校就业中心盖章。(4)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盖章的,须先填写提前盖章申请,声明本协议出现任何问题由自己承担,方可将申请递交学校就业中心盖章。
二、第二份协议书的办理
须持以下材料(1)原单位解除协议的证明(2)新单位同意接受的证明(3)原报到证及原协议书,方可申请新的就业协议书。
三、报到证改派
改派是指改就业报到证上的单位名称,即更换就业报到证。改派报到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到学校就业中心办理改派手续。(1)在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毕业后两年内6月30日前);(2)提供原单位同意改派的证明;(3)提供新单位同意接受的证明(新签的协议书)和原报到证。
四、报到证(协议书)遗失补办
本人登报声明报到证(协议书)已丢失(如果需要学校代理登报声明,登报费用自理),凭报纸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就业中心办理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