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2022年04月15日 09:26


 

一、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主持本学院行政工作。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分析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主动适应高等教育发展新常态,准确把握学院发展定位,科学谋划学院发展战略,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与学院党委书记共同带领党政领导班子和全院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并针对学院的发展规模、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改革、学生培养、经费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做出决定,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本学院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年度计划,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及时检查了解完成情况。

四、负责教师与职工队伍建设,培养学科带头人,建设好学术梯队,制定人才培训规划、做好人才引进、职称评定、职后进修、年度考核等各项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院国有资产,依法合理使用本院经费和资金。负责建立和实施本院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通报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须与党委书记商量提出,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六、协调和督促副院长、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科研秘书、教研室主任等开展工作。

七、完成学校领导、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洛师美设团学公众号
版权所有:洛阳师范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Copyright @ 2022 Academy Of Fine Arts and Ar
洛阳师范学院(伊滨校区)鸿都楼 电话:0379-68618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