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院正职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教学规章制度;负责本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努力使教学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对完成本单位教学任务负全面责任。
二、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认真组织各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和审核工作,大力加强课程建设改革和实验课程化教学改革的力度,在合格课程和优质课程的基础上力争多推校级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课程。
三、注意对年轻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做好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的试讲工作。开展教学方法研究,组织教学观摩、示范教学,主持全院性教学改革或教学经验交流活动,改进教学工作。
四、组织各教学环节工作的实施,检查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审定开课教师资格;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和帮助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狠抓教风、学风和考风,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五、负责组织开展教学评估、教学竞赛、教学检查、考务工作(组织教师命题、审核试卷、安排改卷等)、考试成绩登录等工作。
六、组织教学人员的教学技能培训和业务考核工作;参与教学人员的考核、任用、晋级(职)、奖惩等各项工作的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
七、完成学院正职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