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行政)岗位职责

2022年04月15日 09:23


 

一、协助院长做好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校、院两级行政工作的决议和规定。

二、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协助院长做好学院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协助院长做好学院教职员工的业务考核、考勤、奖惩等工作;安排好学院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制定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做好学院协同创新中心和对外服务社会工作。

五、做好招生宣传,合理调配各专业招生计划;拓展就业创业基地建设,积极开展与就业基地的双向沟通合作

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协助院长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方案。

六、抓好学院办公室的思想建设,不断提高办公室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强化服务意识,及时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七、做好学院办公、教学、实验场所的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等行政管理工作。

八、督促和检查学院文书档案的建立和其它管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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