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报公告》要求,本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3项。经个人申报,院(部)推荐,专家评审,校内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报送科研处。 公示受理电话:68618488 科研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