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已经开始,具体事项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24年度及以前立项且已完成科研任务尚未结项的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项目,以及提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项目。申请结题验收的省基金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资助期满后3个月内申请结题验收。提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题,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二、受理时间
常态化申请结项,集中受理:
第一次集中受理截止时间:4月20日;
第二次集中受理截止时间:8月20日。
三、受理程序
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及绩效目标任务进行结项,在集中受理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提交和纸质材料提交。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厅“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http://kjbg.hnkjt.gov.cn),按要求撰写和提交项目科技报告,经审核后获取《科技报告收录证书》。根据《河南省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有省财政经费支持项目必须进行成果登记,并获取《成果登记证书》,之后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default.jsp),在线填写并上传《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科技报告收录证书、成果登记证书、论文、专著等)。附件材料均应当按规定标注“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英文标注“Sponsored by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Henan”)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二)项目负责人在集中受理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结项材料(书籍式装订、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科研处按照项目申报书及绩效目标任务进行评审,将材料完整、通过结项的项目结项报告按系统流程提交备案;省科技厅对结题验收通过的项目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满后统一发放电子结项证书。
四、注意事项
1.结项报告(附件1)中各项内容需完整填写,其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完成人员等关键信息应核对无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研究成果和创新点等内容应重点突出。
2.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和成果登记证书分别由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和河南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生成,此项工作请务必提前开展,及时提交审核。
3.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2)数据需由财务人员核对无误后,加盖财务公章。
4.若有人员变更或延期申请,需提前填写《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3)并报省科技厅批准。项目因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需要延期结题的,延期申请应于资助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每个项目只能延期1次,且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年),并填写《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提前报送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备案。
5.纸质材料应按照以下顺序装订:结题报告(附件1)、经费决算表(附件2)、科技报告收录证书、成果登记证书、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复印件、研究成果附件(顺序须与研究成果目录中的排序一致)、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3)。
材料报送地址:科研处成均楼A107室
联系人:吴孔阳 68618076
系统技术支持: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0371-65974111
附件:1.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格式)
2.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格式)
3.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格式)
4.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汇总表
科研处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