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强化我省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鼓励高校院所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人才到企业兼任“科技副总”,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根据河南省科技厅的工作安排,现将科技副总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企业意愿,能够适应企业工作环境的科技创新人才,派出单位为省内高校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
2. 具有一定科研创新能力不担任管理岗位(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截至2025年8月31日)。
3. 能够在省内同一企业工作不少于两年,且每年原则上不少于90天。
4. 具有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工作经验,且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
5. 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成熟科技成果、省内企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要求。
二、“科技副总”岗位情况
根据《关于征集2025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岗位及技术难题需求的通知》(豫科企〔2025〕7号)要求,各类企业通过“河南省科技服务综合体信息管理平台”报送了岗位需求。
在此基础上,省科技厅对有“科技副总”需求但没有意向人选的企业筛选形成《河南省“科技副总”需求汇总表》(附件1)。
对有需求且已有意向人选的企业筛选形成《河南省“科技副总”对接汇总表》并以电子版发至各地科技管理部门。
三、申报流程
(一)岗位对接
对有“科技副总”需求但没有意向人选的,自评认为符合“科技副总”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可自行和企业开展对接洽谈。
对有需求且已有意向人选的,由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负责通知到企业或申报人,尽快完成对接。
同一申报人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选一名申报人,已纳入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选派名单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自主填报
双方对接成功后,企业(申报人和派出单位协助)可登录“河南省科技服务综合体信息管理平台(http://fuwu.hnkjt.gov.cn/)”,点击“河南省创新型企业管理系统(http://xt.hnkjt.gov.cn/qy/tzgs.ignore)—科技副总组织申报”,在线填写《河南省“科技副总”服务企业申请表》(附件3)并上传由达成意向的接收企业、“科技副总”本人及派出单位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附件4)及相关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资料。在线申报时间为8月29日—9月23日。
(三)审核推荐
申报需求经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通过系统推送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会同省委组织部组织专家开展评估论证,并会同相关部门遴选确定本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选派人选。
具体详情及相关附件请登录河南科技网进行具体查询:https://kjt.henan.gov.cn/2025/08-29/3207105.html
四、校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研处成果转化科 胡利军 68618077
科研处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