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了全面掌握我校2023年度的科研成果状况,做好年度上报教育部科研统计工作,现将2023年度我校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校教师完成的、知识产权归属于我校所有的科研成果。成果在2023年但目前暂未见刊或出版的也在此统计范围内。
二、统计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报2023年科研成果汇总表(内含15个成果类别)。为了规范科研成果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成效,为广大教师提供更好的服务,本年度各级各类科研成果的支撑材料需提供原件的PDF扫描件,请将PDF扫描件分门别类存放于支撑材料扫描件文件夹中的15个文件夹。
2、行政管理部门教师(专业技术岗)的科研成果随专业院(部)申报。
三、材料格式要求
1、论文类成果
论文类成果材料应包括:①期刊封面,②显示出版日期、CN/ISSN刊号的页面,③有论文题目的目录页,④论文全文,⑤论文的检索证明及收录、分区证明(如果有则提供)。
请将上述所列材料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被CSSCI、EI、SSCI、ISSHP、CPCI-S、CPCI-SSH、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提供的2023年度的检索证明。
被SCI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提供的收录证明和中科院2023年度的SCI分区证明,2023年的分区证明未出的请提供2022年的分区证明。
论文的检索证明和分区证明的必须使用原件进行扫描。
2、项目类成果
项目类成果材料应包括立项文件/通知书或横向项目合同原件的PDF扫描件以及财务处提供的进账经费的银行回执单,一个项目对应一个PDF文件。
3、著作类成果
著作类成果材料包括:
(1)一本著作;
(2)一个PDF文件。PDF文件包括该著作的①封面、②扉页、③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④目录、⑤能够显示申报人完成撰写工作量的页面(合著提供)⑥封底。一本著作对应一个PDF文件。
4、知识产权类成果
知识产权类成果包括获得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粮食(植物、种子)新品种,新产品认证证书,行业标准等。
5、各类获奖证书
科技成果奖、社科成果奖、音体美比赛获奖(获奖者必须为我校教师,获奖者为学生的不统计)需提供原件证书的PDF扫描件。
6、咨询报告/政策建议(被政府部门采纳)
被政府采纳的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包括三类:①被国家级政府部门采纳;②被省部级政府部门采纳;③被省直部门或市政府采纳。
PDF文件包括(1)采纳证明(加盖政府部门公章的采纳证明或政府部门出具的正式公文)(2)咨询报告/政策建议正文。
将上述材料按照采纳证明在前、正文在后的顺序进行扫描。
7、学术交流
学术交流成果材料包括:(1)校园网上通知公告截图;(2)新闻截图;(3)学术交流现场的照片。
将上述材料按照一场学术交流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按照如下命名规则对PDF文件进行命名。
命名规则为:统计表格中序号-学术交流类别-学术交流名称(简称)
说明:学术交流类型包括学术会议、专家讲学、学术讲座和智库论坛。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各院部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各类科研成果的PDF扫描件;(2)2023年科研统计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注意:(1)PDF扫描件的编号必须与汇总表中序号保持一致;
(2)纸质版汇总表需由主管科研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所有PDF扫描件必须内容齐全、排序正确、页面清晰完整。
3、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科研处相关负责人的OA邮箱(社科院部发给马春亚,自科院部发给李萌萌)。经科研处核对无误后提交纸质版汇总表。
4、数据统计结果与科研奖励预算直接挂钩,没有统计在列的成果不能申领2023年科研奖励,到账经费未认领的项目也不能申请2023年的科研奖励,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勿漏报、错报。
联系人及电话:马春亚 68618077
李萌萌 68618488
科研管理处
12月1日
附件:【支撑材料目录.zip】
附件:【2023年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