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平台运行管理,促进学校科研平台的建设与发展,提升科研平台的创新引领作用,根据《洛阳师范学院省级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发〔2016〕505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研平台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省级科研平台,2022年新获批的科研平台不参与本次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各科研平台按2022年度建设及运行情况、取得的业绩成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1)运行情况。包括经费投入、日常管理、建设等;(2)主要业绩。包括人才队伍、科研成果、学术交流、社会服务以及成果转化情况等。
三、考核程序
学校成立由科研管理处、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组成的科研平台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科研平台进行考核。
1.各科研平台根据考核内容提交纸质版支撑材料与年度工作总结。
2.科研处负责审核、汇总各科研平台的自评结果。
3.考核小组审阅书面材料,核对数据,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对各科研平台进行量化打分,形成考核初评意见。
4.科研管理处负责初评结果公示。
四、有关要求
1.各科研平台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考核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在考评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学校将按照《洛阳师范学院省级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执行。
2.各科研平台要以此次考核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认真梳理总结本年度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撰写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3. 2022年新建立的科研平台不参与本次考核。
五、具体事项安排
1.报送材料:
(1)科研平台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一式3份;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
2.报送时间:2022年1月12日至13日。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地址:成均楼科研管理处A107。
科研管理处
2022年12月19日